【刑事犯罪惩治】 2020年,蓝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308件,结案289件,判处罪犯372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3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的被告人韦镜银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被央视新闻报道。推进平安蓝山建设,审结抢劫、绑架、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4件48人,绑架他人索要赎金的犯罪分子陈某春、翁某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审结“黄赌毒”犯罪案件22件34人,对贩卖毒品犯邓某顺、组织卖淫犯陈某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年;审结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8件76人,对盗窃犯刘某群、诈骗犯龙某军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年。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91名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适用缓刑、免刑或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