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退养工作】 2020年,蓝山县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22号)和湖南省林业局(湘林护〔2020〕24号)文件精神,对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县纪委、林业、财政、农业农村、扶贫办、卫健局、环保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野生动物保护、补偿及处置工作小组,按政策与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签订退养协议,完成全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户20家(贫困户3家)的退养补偿工作,补偿金额382.58万元。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20〕26号)和贫困户转产、转型的投入情况,对配合退补和转产、转型的贫困户张庭欢、盘顺亮、贺友军给予资金支持,总计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