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 2020年,蓝山县水利局下达水土保持文书31份,收取水保费301.8万元。投资550万元,实施漕溪水治理工程,项目于10月开工。8—9月,县城3次大范围停水。11月4日,湖南生态环境公众号发表专题文章,对该县湘九公路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通报。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县水利局对金山路桥公司在湘九公路施工过程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力,造成水土流失严重问题进行多次监督执法。11月4日,县水利局经调查取证,对施工单位下达“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处罚告知书”,处罚120万元,后经第三方核实,下达处罚96万元的通知。水利部长江委员会、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先后到蓝山调研,对湘江源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现场查勘,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