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站清理整改】 2020年,蓝山县有小水电站177座,其中因水库工程建设淹没处置7座,列入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电站170座,其中退出3座(金鸡岭一、二、三级电站),整改类电站167座。整改类电站中因自然灾害及其他因素影响停建停产10座、正常运转的电站157座,整改方案需要泄放生态流量的电站145座。截至2020年8月30日,7座处置电站和3座退出电站全部签订退出协议, 10月拆除。145座整改类电站均按要求下泄生态水,安装监控设施,与省、县平台对接,各部门手续补办任务完成。根据省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度,整改类电站全部整改销号,并予以公示,11月完成市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