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简称县交警大队)位于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路245号,是县公安局领导下的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正科级行政单位。2020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定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提升队伍“六力”,为公安交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截至2020年年末,全县在册机动车保有量5.5万余台(汽车2.7万余台、摩托车2.8万余台),持证驾驶员6.2万余人(客运驾驶员293人、校车驾驶人250余人、危化物品等特种车辆驾驶人40余人)。全年新增机动车辆注册7630辆、驾驶人2163人。境内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40起,死亡23人,637人受伤,财损200万元,万车死亡率4人/万车,未发生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是年,该大队获得2020年湖南省公安机关春运疫情防控和交通安保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20年度蓝山县禁毒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