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 2020年,蓝山县在前期清查和入户调查基础上,规范整理蓝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2654件,其中工业源1163件、农业源717件、生活源306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95件、移动源56件、管理类218件、综合类18件)。3月19日,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蓝山县普查工作和档案管理进行现场验收,蓝山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市级验收。9月,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获“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1人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现突出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