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市级验收】 2020年3月19日,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到蓝山县开展普查工作和档案管理验收工作。验收组听取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汇报以及普查档案整理情况汇报,按照普查工作验收和普查档案验收打分标准,查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数据汇总审核、特色亮点等档案资料。验收组认为蓝山县普查工作组织有力、各部门及乡镇配合紧密、普查质量较好、成果明显,档案整理规范、分类准确、排列有序,两项工作基本达到验收标准,总体通过验收。该县此次纳入普查范围的工业源普查对象261家,农业源普查对象16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查对象183家,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录入21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26家,入河排污口12个,移动源(加油站)普查对象26家,污染源入户调查率达到100%。整理档案2573件(工业源1163件、农业源717件、生活源306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95件、移动源56件、管理类218件、综合类18件),污染源普查工作档案完整安全。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以2017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行业污染源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