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2020年7月29日,永州市蓝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的管理体制。局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下辖4个独立法人事业单位。2020年,蓝山县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优化空间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