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蓝山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原环境卫生管理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为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无害化垃圾处理场1个,环卫专用停车场1座,环卫专用车辆34台,垃圾收集站、压缩站19座。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监测和评价全县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综合协调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及相关创建工作材料数据采集和汇总;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作业管理、监督、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参与管理乡镇环境综合治理和乡镇市容环卫监察工作,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组织、协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保障工作;城区园林县城创建的具体工作和县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评选及考核复查等工作。2020年,蓝山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城市管理新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养护市场化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着力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蓝山发挥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