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有城乡低保对象7527户16374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7673.22万元。其中,城市2080户3536人,累计支出城市低保金1988.57万元,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49515人次;农村5447户12838人,累计支出农村低保金5684.65万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76892人次。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农村低保中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漏保”“错保”“保人不保户”“人情保”“关系保”及违反规定行政性纳入低保、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村(居)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等问题加强排查整改落实,对86名(秀英区15名,龙华区38名,琼山区33名)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按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各项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全市特困人员3245人,全年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578.6万元。全市累计救助临时救助对象6960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42.81万元。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全覆盖,累计救助11106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09.25万元。为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开展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分别在2月补贴25元/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20456人、发放资金51.14万元,特困对象3583人、发放资金8.95万元)、3月补贴15元/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20411人、发放资金30.62万元,特困对象3578人、发放资金5.372万元),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5233人次110.92万元,其中低保对象40867人次81.76万元,特困人员7161人次14.32元,优抚对象8069人次16.14万元。开展“两项制度衔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市符合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对象521户1274人,其中在册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14户1165人,累计支出低保金351.75万元。开展“陪伴成长,守望未来”爱心夏令营活动,举办“爱心圆梦、助力成长”晚会,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完成218名农村留守儿童和1799名困境儿童的数据录入和动态更新,全年为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19389人次534.6万元。按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的工作模式,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人群,加大救助力度,市救助管理站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困境人员1223人次,流动救助、巡查及护送返乡等使用车辆599台次,行程6.3万千米。在年初“抗雾保运”工作中,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牺牲春节假期休息时间,连续奋战7天,坚持24小时值班,为 6万余名滞留旅客提供救助服务保障工作。共组织出动人员3970人次,采购矿泉水、八宝粥、方便面、饼干、棉衣等救助物资69.5万元,运送物资20余万件,救助旅客23.4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