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2020年,琼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立案92件92人,处分89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930.38万元。严肃查办琼山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公司原职工符某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原总经理沈某江严重违纪违法案,释放对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零容忍”强烈信号。其中,沈某江案系区近年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严格落实“一书两会三报告”制度,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有力武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11份,推动完善制度5项,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对2019年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及十八大后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24个,督促整改落实21个,收回违规发放的绩效及年终奖6.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