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居全省首位,完成县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初步成果编制工作。生态文明体制进一步完善,推行环评豁免、环评备案和环评告知承诺等制度改革,告知承诺制项目审批时限缩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考核获评优秀等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全省第一,“两违”图斑完成销号全省第三,全省唯一获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被授予全国生态文化村1个、国家森林乡村10个;2020年度高质量综合考核工作中,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完成比例排名全省第一,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获评省先进集体1个、省先进个人2名、国家级先进个人2名,《琼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被评为优秀报告二等奖。环保基础建设加快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通过验收,实现水环境数字化监控。累计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共计171个,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4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