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琼中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机构整合编制分配和人员划转方案》,撤销原14个执法机构,优化整合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的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应急和劳动保障、国家公园等8个副科级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共计100名,划转涉改单位在编人员69人,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978项,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暂行)实施方案》,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