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为解决巡察力量薄弱、巡察干部“有编缺人”的问题,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先后配备2名巡察办副主任、1名巡察组组长、1名巡察组专职副组长;着力开展好巡察业务培训。2020年以来,共开展3期巡察业务培训,邀请有巡视巡察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及县纪委监委有关监督科室负责人进行授课,内容涉及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效贯通融合、巡察工作中的查账技巧、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及工程项目领域专项巡察注意事项等多方面的内容,面对面讲方法、传经验,巡察培训成效显著;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结合巡察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组组务会议事规则》,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王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