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做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基本取消本省落户限制,省内居民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迁;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退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可办理随迁。
简化材料缩短期限 引导群众通过“海南警民通”微信小程序、“警务便民服务站”自助终端等渠道自助办理相关事项,把身份证等办理简化流程,缩短期限,实行最多跑一次;异地办理身份证缩短办理期限;下放办理临时身份证、居住证业务,增加邮政寄递服务。截至2020年底,共办理出生入户2131人,共迁入625人,迁出省内、外1615人,死亡注销1713人,主项变更512人,补录71人。服务人才引进工作,制定《琼中县优化城镇落户指南》,已接受咨询人才落户政策590人次,办理人才落户10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