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管理】2020年3—6月期间,开展“禁渔”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渔期”执法宣传,利用电视、广播连续播放《渔业法》和《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在各乡镇挂宣传横幅等33条、张贴标语155份。渔政股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饭店、酒家等场所进行检查22次。未发现农贸市场贩卖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未发现酒店销售水生野生动物情况。在禁渔期间,由渔业服务中心渔政管理站和乡镇有关人员到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等三大河流源头的乡镇进行巡查26人次。特别是检查红岭水库违法捕捞行为,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捕捞和“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6月,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营根镇政府、湾岭镇政府、中平镇政府、红岭库区和辖区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到红岭水库库区开展联合执法,对库区存在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先后出动人员230余人次,重点对和平镇辖区内的牛漏水库区和红岭水库库区存在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打击查处,现场收缴销毁拦河灯光网渔网 95张,岸上捕鱼绞索设备全部拆除清理、拦河围网13张、地笼网211张、三层网 2个、电捕鱼器具1套,受理群众举报9起,当场批评、教育5人。渔获物7.5千克,渔获物在拍照取证完毕后,全部现场放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