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市场监管】建立粮食收购许可制度,做好粮食收购许可管理工作。依据《海南省粮食收购许可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南省粮食收购许可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意见》,县粮食局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按规定的程序依法开展工作,确保琼中县粮食许可管理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组织开展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分别抽取地方储备粮新收购入库和储存一年以上的稻谷样品,作为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对象,送检测单位检验,检验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粮食质量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抓好日常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实行粮食入库检验制度,保障原粮质量安全;会同工商部门对陈化粮实行监管,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