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调控政策 自2016年实施“两个暂停”政策以来,琼中县全面暂停新增商品住宅、产权式酒店等用地规划报建审批以及停止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有效控制了商品住宅用地和商品住宅的增量,商品住宅在琼中县房地产开发中的比例逐年下降。自2017年4月14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2017年5月1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琼中府〔2017〕20号)、2018年3月30日《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2018年4月22日《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琼办发﹝2018﹞29号)、2018年5月23日《关于进一步明确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房﹝2018﹞124号)、2020年5月22日《关于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0〕105号)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印发以来,琼中县紧扣省、县出台的调控政策,严把政策执行关口。同时做好房地产相关调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同时加强对商品房、二手房网签系统的实时监控,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不予以录入系统,从而进一步掌握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及备案情况,有效做好商品房成交量及销售价格的管控。
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2020年,该局联合县有关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1次,联合县资规、发改等10个部门开展2020年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2次;通过琼中县广播电视台、奔格内微信公众号发布琼中县打击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宣传知识问答1次,发布征集琼中县房地产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材料的公告1次,组织开展打击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排查工作1次;约谈房地产企业10余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共处罚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