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项目】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审计局对琼中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19年度县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及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收入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审计局对琼中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琼中县财政局等10个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同一单位同类项目连续三年支出完成率低于50%。支出进度慢,可执行指标支出完成率低于20%。少记因公出国(境)费3422元、2个单位少计公务用车购置费580元、5个单位少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38.44元。少记公务接待费5836元。公职人员入股、兼职企业。预算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消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