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审计】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2020年上半年,审计局对琼中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防疫资金支出不合规,涉及金额8.76万元;未建立紧急采购内控机制,部分防疫物资采购无入库验收单,涉及金额123.24万元;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涉及资金12.06万元,占捐赠资金的43.77%;部分捐赠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县卫生健康委物资统计混乱,统计表数据不一致,新冠肺炎疫情捐赠款、捐赠物资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等问题。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启动资金、扶持资金及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受中共琼中县委组织部委托,2020年上半年,审计局对各乡镇及相关村委会开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启动资金、扶持资金及发展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审计发现:(1)营根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设置项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2)个别村委会项目资金闲置一年以上未支出,未能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57.63万元。(3)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选取不够科学精准,项目资金未能产生效益。(4)民宿运营管理混乱,村集体收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对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1)25户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出而未退出。(2)未及时发放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0.39万元。(3)“四季馨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涉及公租房132套。(4)未完成2019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抽水蓄能电站征地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对抽水蓄能电站征地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未按规定使用征地补偿资金,涉及金额321万元;未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款,涉及金额91.02万元;未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涉及金额16万元。
(彭盛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