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治理 强化固定源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根据《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小散乱污”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全县辖区内14家“小散乱污”行业进治理和取缔力度,截至2020年12月,14家“小散乱污”行业已完成转产和取缔。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重点整治搅拌站、石材厂、砖瓦等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密闭改造,加强装卸、破碎等环节的深度治理,建立动态管理清单,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县4家搅拌站、3家非煤矿山、3家砖瓦炉窑全面达标排放整治。落实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推广新能源汽车91辆,“十三五”期间,全县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69辆,其中个人用户117辆;2020年建成专用充电桩39个,“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成充电桩175个,枪头229个;持续推进老旧柴油车淘汰财政补贴。2020年,全县共完成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23辆,补贴金额50.3万元,完成省下达年度补贴10辆任务的230%;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2020年,琼中县有一套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全年组织对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抽查两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20年9月,县政府通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并在政府网站发布;全年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注册登记149辆。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琼中县加大施工扬尘监管力度,将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列入招标文件,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全面落实“六个100%”措施;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喷雾等低尘作业方式,2020年底,建成区城市道路雾喷率和机扫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渣土车、裸土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渣土车违法行为1起,罚款2000元。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稳步推进。在各乡镇划定秸秆焚烧区,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巡查小组,组织开展常规性的打击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行为的发生;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悬挂横幅、电视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县城规划范围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县城空气质量明显提高;禁止在城区露天烧烤力度加大。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明确禁止露天烧烤行为,责令各执法队员对所负责巡查路段的商铺、饭店等进行入户宣传告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频次,每日组织执法队伍对各条街道及重点路段进行巡查;严禁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县政府印发《关于2020年春节元宵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县生态环境六大专项办公室印发《琼中县2020年元旦 春节 元宵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发放《六个严禁两个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2万余份,利用宣传车在辖区进行5天的宣传,开展5次专项检查,悬挂120条宣传横幅,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天进行滚动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进一步加强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监管,科学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制定燃放时间段。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的检查力度。2020年,县公安局共出动警力469人次,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25余次,向500余群众传达烟花爆竹禁燃知识,悬挂宣传横幅60条,检查烟花爆竹仓库1家,发现安全隐患3处,当场要求整改3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56次,2020年元旦、春节、元宵期间,县城划定的烟花爆竹禁燃区内实现无烟花爆竹燃放情况;严禁在城区街道祭祀烧纸焚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县城区街道祭祀烧纸焚香的巡查力度,通过巡查,琼中县建成区街道无祭祀烧纸焚香行为;严禁寺庙道观燃烧高香。县民政局、县文旅委、黎母山森林公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对到百花岭、黎母山寺庙道观的游客宣传绿色旅游,提倡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尽量少烧或禁烧高香,防止因焚烧高香污染环境;严禁槟榔土法熏烤进入常态化。2020年11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县政府印发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清理取缔传统槟榔熏烤土炉专项行动方案》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定期报送禁止槟榔传统土法熏烤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清理取缔营根镇高田村1家传统槟榔熏烤加工厂,占地面积423.5平方米,没收槟榔青果0.9万千克;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槟榔加工技术,引导槟榔加工行业绿色环保发展;推进气代柴薪工作速度加快。县政府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项目实施意见》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管道燃气配套设施“三同时”制度》,2020年,全县累计完成铺设庭院低压管网104.12千米,市政中压管道30.65千米。已有4个乡镇、2个居委会、38个村庄实现通气。167个村庄正在敷设管道,全县已累计完成投资15148.06万元,开展进度达到43%;全面推广农村使用天然气普及率达23%;县政府出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管道燃气工程优惠政策实施意见》,按照企业主要承担、政府部分补贴、用户少量承担的原则,针对农村用户量少、分散、用气量少,一对一建站户均成本高的情况(农村用户户均建设成本为7000元至8000元,包括30户/村,40户/村等至100户/村),分别对农村居民用户安装费、居民用户气价、对管道无法覆盖的农村(农场、连队)用户和城镇低保户的用气进行补贴。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初步形成。琼中县主要采取三种方式避免秸秆燃烧,第一种是鼓励水田改种效益更高的经济作物,比如桑园下水田项目,退耕还林项目,减少秸秆的产生量;第二种是积极推广生物降解技术,变废为宝;第三种是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田边地角就近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等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全县秸秆回收利用率达到85.5%,现有综合利用处理设施1个,在建1个。
水资源污染治理 根据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函》开展收集琼中县相关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材料形成自查报告及佐证材料,并获得2019年度琼中县水污染防治考核“合格”。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经核算,2019年琼中县COD排放量为2507.33吨,氨氮排放量为175.85吨,COD和氨氮均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并形成《2019年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自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完成琼中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百花岭水库的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填报全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经评估,得分为99.25分。对琼中县涉及的4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到的3个环境问题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编制完成《琼中县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审核报告》上报省厅。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海南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琼中县《水生态环境保护清单》《规划工程项目表》。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组织“召开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对接和APP技术培训会议”,邀请省环境科学院专家到琼中县对黑臭水体排查相关工作进行授课,以及在琼中大礼堂组织召开“县黑臭水体排查动员会及黑臭水体APP排查技术培训班”,加强琼中县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对黑臭水体排查核实工作的了解,掌握黑臭水体排查规定手机APP和PC端的操作。督促县黑臭水体排查工作,7月8—10日、7月14—15日联合墣锦环境工程(海南)有限公司技术员下到全县10个乡镇指导黑臭水体排查工作。7月28—31日,开展县农村黑臭水体实地抽查工作,根据手机APP上报黑臭水体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经排查,全县103个村委会共查出黑臭水体33个,分布在全县8个乡镇,该局已于8月5日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全县103个村委会2.71万户农户,农村生活污水采集103个村委会入户2.67万户(非常住人口不需入户采集)。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对省厅下达的6家企业行业土壤污染进行调查,编制公司已将调查成果提交该局,并已将调查成果发送至6家企业审核,6家企业已审核并签订确认书。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该局在县政府网上发布邀标公告,通过议标确定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琼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单位。该局与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规划编制合同,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已报送琼中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初稿,并于2020年10月17日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技术审查,总体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