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扶贫项目优先审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扶贫项目审批,做到当天上报当天审批。建立“2小时”问题解决工作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在2个小时内上报发改部门,由发改部门上报对口分管县领导或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建立限期收回资金重安排机制,对使用扶贫资金的项目在3个月内未启动实施的,收回其资金重新进行安排,倒逼项目落地快速启动实施。对各单位项目进度、竣工率和报账率等实行按月督查,及时约谈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要求限时整改,解决干得慢问题。
制定《琼中2020年扶贫项目直接发包超常规措施》,进一步压缩项目公示时间、减少审批流程,提高扶贫资金支出效率。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完善扶贫项目工作台账,实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月报(周报)制,确保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同步推进、有效衔接。继续推行“红黑榜”通报制度,定期组织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审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扶贫项目高效实施。2020年全县计划实施扶贫资金项目391个,已开工391个,开工率100%,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支出3.4亿元,资金支出进度98.21%,排名全省前列。
2020 年11 月18 日,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检查小组在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征镇开展2020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县扶贫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