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监管】自1992年以来,国家民委每年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拨到全省各少数民族地区。2020年琼中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1368万元,其中中央第一批资金793万元,中央第二批资金105万元,省级下达资金470万元,已使用1153.06万元,支出率为94.28%,工程完成率为100%。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各乡镇的饮水安全项目、生产便道项目、产业发展等项目。县民族事务局作为资金监管部门,与县财政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进行严格监督。资金整合后,民族发展资金主要带动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了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水平,加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