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琼中县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52年7月,隶属于琼中县政府,成立时全称为“广东省琼中县供销合作社”,是以合作社社员为主体的单位,入股社员969人,股金0.62万元,主要的生产经营项目为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成立后的琼中县供销合作社几经变迁。2008年,海南县级供销联社的体制改革问题再次列入到政府的重要议题,提出把琼中县供销社重新划入政府职能范围,由过去的企业性质重新划入为由财政支付费用的事业单位。在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努力和全国总社的支持下,国务院于2011年批准了全国总社的请示,同意将海南省各市县级供销社,全面划入本级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琼中县编制委员会也于2012年5月下发通知(琼中编字〔2012〕13号文),正式确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联社隶属琼中县人民政府,为由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管理人员4名。内设办公室、财务统计股、经济发展指导股3个股室。并明确琼中县供销合作联社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琼中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琼中县供销合作联社现有4个下属公司及12个基层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