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通知》(2020年4号公告)、省林业局《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和省林业局、省司法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文件要求,该局已暂停受理野生动物驯养许可相关业务,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共出动1800多人次,到各村、养殖场所、餐饮酒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张贴《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通知》和《拒食野生动物倡议书》共约1800多张,与养殖户、餐馆等签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承诺书约500份,并在养殖场所、餐馆和市场等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实时监控,2020年底,未发现有野生动物运输、贩卖等行为。联合各相关部门,于6月1—6日开展退出的前期核查工作。经核查统计,全县野生动物养殖场(户)共计120家,其中有证养殖9家,现有存栏量共2.79万(只/条),其中涉贫养殖存栏量共1.94万(只/条)。编制《琼中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开展退出工作,9月,全县无害化处理已退出113家养殖场(户),退出率100%,补偿及转产支持资金944.80万元、处置资金155.55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成。
(符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