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实施,使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约束矛盾愈加凸显,矿产资源开发结构面临着调整、开发布局面临着优化、利用方式面临着转变。省政府审时度势,对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作出了“五指山、白沙、保亭、琼中等中部生态保护核心区市县,原则上不再新出让石料采矿权”等规定,为琼中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指明了方向。对于琼中县持证的采矿权,严格加强监管,要求矿山企业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开采,符合建立绿色矿山年限要求的要建设绿色矿山;采矿权期满后予以关闭注销,同时按要求进行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