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受理刑事案件172件,审结169件,结案率为98.26%,同比分别下降10.47%、11.58%、1.23%。判处罪犯269人,其中:判决拘役5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00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4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并处或单处罚金233人,判处缓刑65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故意伤害、诈骗、强奸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12件23人。严惩贪污贿赂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类犯罪案件2件2人。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审结黄赌毒类犯罪案件18件53人。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1件16人。规范“醉驾”案件办理,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71件71人。依法打击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审结全省首例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