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20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施经济社会管理活动,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组织实施财税规划和财税改革方案,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行使县级国库库款支配权。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县国有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省、州安排和县委、县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荣获州委、州政府颁发的“全州文明单位”和“全州优秀帮扶单位”称号。
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791万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1773万元,同比下降9.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70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0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4988万元,较2019年同期减少18600万元,同比下降8.32%。民生领域支出完成152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