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秀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秀英区纪委)由海口市秀英区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海口市秀英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秀英区监委)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秀英区纪委与秀英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海口市纪委监委和秀英区委负责。同时,秀英区监委对秀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秀英区纪委监委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室、调研宣教室、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至第五审查调查室12个副科级机构;有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组4个正科级纪检监察组;下辖机关信息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秀英区纪委监委在海口市纪委监委和秀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