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秀英区委组织部紧扣干部工作实际,切实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营造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氛围。一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从严。配合海口市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向23名处级领导干部发放相关文件,明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各项规定要求和处理办法。全区23名在职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由市委组织部集中管理并审核。二是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审批从严。配合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做好登记备案数据库中人员信息的增、删、改工作,对已领取证件但未及时归还的干部重新进行统计。截至12月,新收缴因私出国(境)证件16本,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73人次;根据机构改革和新调入人员情况新增办理备案197人次;及时为22名退休满3年和10名调出区外的干部办理备案撤销手续。三是领导干部任前监督管理从严。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即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作用,做好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把好拟任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对拟提拔重用干部和试用期满干部,分别书面形式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意见,深入了解其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情况。同时,注重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对所有新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任前考试,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廉政知识,进一步提升干部自身法治素养、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截至12月,共对提拔重用人选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76人次,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意见310人次,举办任前考试3期73人次。四是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从严。根据《海口市秀英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暂行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并委托区审计局进行离任审计。截至12月,共提交16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委托。五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从严。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中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经常性监督的重要抓手,加大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提醒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全年共开展干部任前提醒谈话6批88人次,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