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区沿革】白沙黎族自治县在秦初(公元前221年)属象郡;秦末属南越国,称“南越外境”。西汉属储耳郡至来县。东汉属合浦郡珠崖县。晋太康元年(280年),省珠崖郡入合浦郡,白沙随属合浦郡。南朝梁武帝大同时期(535—545年),在今檐州市中和墟设置崖州统全岛,白沙属崖州统辖。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崖州为珠崖郡,领义伦、感恩、颜卢、毗善、吉安五县,白沙在吉安县境。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去吉安入昌化”,故白沙境地属昌化县;太宗贞观元年(627年),析昌化县置吉安县;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废吉安县置洛场县(又名涔场)。宋太祖开宝五年(972年),省洛场入昌化,属檐州;神宗熙宁六年(1073),废州为军,降储州为昌化军;高宗绍兴六年(1136年)废军为县,昌化军改为宜伦县;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年),复置昌化军,仍保留县制;理宗端平二年(1235),改昌化军为南宁军,白沙境地当属南宁军之宜伦县。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改南宁军为檐州,领宜伦、吕化、感恩三县,白沙仍属宜伦县。清代,白沙境地所隶州县不变。民国元年(1912年),改州为县,僧州改为檐县,白沙境地大部分属信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六月,民国广东省政府在五指山区设立白沙、保亭、乐东县三县,时白沙县境东至今琼中的中平镇,西抵昌江的十月田镇,南到五指山的通什市,北达储州的蕃加,管辖3个区,36个乡。
1947年10月,白沙全县解放,隶属琼崖民主政府。
1948年,属白沙县二区的加钗、营根、什万、思河、新市等地划出给新成立的琼中县;属白沙县三区(查苗区)的七坊、金波、邦溪、荣邦等地划到新成立的海山县。1949年2月,撤销海山县,白沙三区(查苗区)重新划归白沙县。1950年2月,琼中县撤销,加钗、南万、什万、新市4个乡划归白沙二区。
1952年3月,白沙县一区的番加乡划给临高县。差娥、重合、乌烈、王下、田甲、戈大、老宏、沙地、太坡、香岭、十月田、好清、牙营等地划给东方县。同年6月,琼中县恢复建置,原白沙县二区的加钗、营根、南万、什万、新市、大堆、岭头7个乡划归琼中县。
1953年4月,白沙的一区、二区划出部分乡成立四区,管辖龙头、阜青、牙炳、九架、可任、狮球、光雅、那光、那来、打拖10个小乡。
1958年上半年,白沙县撤区并乡,全县成立13个大乡、1个镇。同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全县成立白沙、牙叉、卫星、和平、邦溪、五指山6个人民公社。同年11月,五指山公社划归琼中县。同年12月,白沙县与东方县、昌感县合并为东方县。
1959年下半年,从卫星人民公社析出成立可任人民公社。
1961年6月,东方县又划出分设白沙、昌江、东方3个县,白沙县恢复建置。经调整后,白沙县管辖南开、元门、白沙、细水、牙叉、打安、光雅、七坊、邦溪、青松10个公社。
1971年10月,从七坊公社析出成立金波公社。
1974年9月,从邦溪公社析出成立荣邦公社。
1983年9月,白沙县恢复区、乡建置。全县设14个区,即牙叉、细水、南开、元门、白沙、打安、可任、光雅、福妥、青松、七坊、邦溪、金波、荣邦。
1987年4月,撤区改乡(镇),可任改名阜龙,全县设白沙、牙叉、七坊、光雅、邦溪5个镇和元门、南开、细水、打安、青松、阜龙、狮球、金波、荣邦9个乡。同年12月,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白沙县改设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乡镇设置不变。
1996年,南叉乡从白沙镇析出,全县设白沙、牙叉、七坊、光雅、邦溪5个镇和元门、南开、细水、南叉、打安、青松、阜龙、狮球、金波、荣邦10个乡。
2002年8月,白沙镇、南叉乡、牙叉镇合并为牙叉镇;打安乡和狮球乡合并为打安镇;光雅镇与七坊镇合并为七坊镇。全县辖牙叉、打安、七坊、邦溪4个镇和元门、南开、细水、阜龙、青松、金波、荣邦7个乡。
至2020年年底,所辖乡镇区域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