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会议】2020年,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即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至三十七次会议。
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28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听取县人大代表联合视察情况的报告、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审判执行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公益诉讼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任命符志辉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冯勤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会议决定,免政府副县长职务(挂职结束);王水良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康海杰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接受张蔚兰辞去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马琼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韩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赖道传,县人民法院院长纪明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俊东,县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简艳春以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此外,因疫情防控,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爱卫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只列席第一项议程。
第二十九次会议3月23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及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出缺和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林超先为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吴笛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邢玉娟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卓廷龙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柳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会议决定,免去罗育忠的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徐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宇洪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符志辉,县人民法院院长纪明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俊东,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孙衍尚以及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旅文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三十次会议3月25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迟召开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县人民法院院长纪明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俊东,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孙衍尚以及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旅文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三十一次会议4月23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任命简艳春为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委员会副主任;刘玉梅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与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俊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民列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和县司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三十二次会议5月29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反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接受吴妹、何茂雄、王雄、高勇等辞去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于2020年5月29日终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赖道传,县人民法院院长纪明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俊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简艳春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三十三次会议5月29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林金妹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决定接受黄艺芳辞去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于2020年6月22日起终止。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黄艺芳的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方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简艳春,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三十四次会议8月31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反馈省县人大代表联合视察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诉讼服务和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县公安局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会议决定任命陈文强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金妹,县人民法院院长纪明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麦文忠,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简艳春,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三十五次会议9月29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20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及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邢武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免去韦岳真白沙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会议同意补选符志明为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志铮,县人民法院院长纪明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麦文忠,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民,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社保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三十六次会议11月30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出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出缺和补选的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出缺和补选的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任命符文亮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林斯胜为白沙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局长。会议决定,免去梁秀宏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何方长,县人民法院院长纪明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俊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民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三十七次会议12月30日在县城召开,会期半天。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桂厅主持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反馈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反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反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白沙黎族自治县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条例(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白沙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文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俊东,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简艳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杰,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县人大办王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