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执法检查】2020年,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2次执法检查。
第一次执法检查2020年7月2—3日进行第一次执法检查,主要对白沙黎族自治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分2组分别进行检查。第一检查组组长冯少波,副组长符秀琼,成员梁秀宏、王洪流、卢春玲、罗育忠、冯慎星、符文亮、吴海英、陈修兴、黄奋。第一检查组先后对县发改委(科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邦溪镇、邦溪园区管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并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本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向社会公布情况。第二检查组组长高陈明,副组长韩宇,成员王永珍、王志远、唐崛、章家程、孙冰、邢福顺、柏丽清、郑银坤、李才森。第二检查组先后对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牙叉镇、七坊镇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法律宣传情况,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情况,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情况,对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防治实行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情况,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的情况,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情况,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情况,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职情况,医疗机构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情况,农业农村、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情况,对传染病防治等其他工作的情况。
第二次执法检查2020年11月16—17日进行第二次执法检查,主要对白沙黎族自治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组长王桂厅,副组长冯少波、韩宇、符秀琼、高陈明,成员符文亮、王洪流、唐崛、卢春玲、罗育忠、冯慎星、吴海英、陈修兴、黄奋、李才森,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旅文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检查,检查将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情况;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开展情况;将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情况;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情况;维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和英雄烈士抚恤优待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