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秀英区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严格按照《海口市关于区级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中规定的机构限额管理执行。依据区级党政机构设置总盘子和对应市委、市政府机构设置及工作需要必设的要求,全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1个。其中,区委机构9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区政府工作部门22个。在改革方案中,秀英区机构调整主要分为对应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机构职能及因地制宜设置机构两个方面,归纳为以下三点:(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秀英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或调整设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财经、审计、教育6个议事协调机构。二是为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管理职能,明确组织部对机构编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等工作的管理,强化宣传部对新闻出版、新闻传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并对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事务和统一管理宗教、侨务、港澳事务工作进行调整。(2)组建、优化政府部门及职责。一是为提高行政效能,解决职能交叉、重复问题,重点对文化旅游、环境保护、农林、卫生计生、司法、安全生产等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司法局和区应急管理局。二是为强化部门职责的有机统一,对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职责进行优化调整。三是为保持机构设置与省、市机构设置一致,新设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区扶贫工作办公室,同时对区直机关工委和区城管委进行更名。四是因职能完全划转或部门重新组建而不再保留区文旅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委、区安监局。五是对不再设立的区综治委、区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做了明确的规定。六是对应市委机构改革,因地制宜对区科工信局和区商务局、区水务局进行了重新组建和优化,同时不再保留区物价局。(3)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一是对应省、市人大,组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区人大专门委员会。二是调整优化群团机构职能,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实施群团改革。三是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区爱卫办、区政府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档案局、区房屋征收局、区依法治区办、区湾长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等参公、直属及部门主管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区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四是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在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的同时,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这次党政机构改革,按照《市县区的党政机构设置总盘子》和海口市给秀英区的31个机构限额的要求设置。其中,党委口维持9个机构数额不变;政府口在原有20个机构数额的基础上增加2个机构个数。调整机构中,新组建部门6个;新设立部门3个;因地制宜调整部门3个;优化职责部门5;保留部门5个;撤并或不再保留的部门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