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统发改革】2020年,工资统发覆盖面逐步扩大,加强工资统发单位规范管理,启动工资统发系统“个税申报模块”,推动市县财政工资统发人员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纳税人凭身份证在税务部门打印完税证明。完成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等法定代扣直接划转工作。全年财政工资网络统发工资应发32741万元,实发24999万元。其中代扣失业保险98万元,养老保险2300万元,住房公积金3430万元,医疗保险575万元,职业年金1147万元,代扣个人所得税189万元。工资统发单位180个,其中县本级单位156个,乡镇单位24个;统发人数4167人,其中行政单位1393人,事业单位2760人,离休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