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根据省国资委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国资委《关于按时做好省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的批示精神,县国资中心与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社保中心、农垦等相关部门合作,通过调查摸底、材料审核、人员确定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工资待遇补差测算,最后汇总上报相关上级部门(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提高问题。解决2019年退休的1名教师工资补贴问题。同时,根据热线反映的2018年发放补贴的情况,县财政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核查补贴费用,将2018年费用拨付至县社保中心,由县社保中心及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