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南渡江和珠碧江白沙段,以及南美河、南春河、茶山河、南湾河、南叉河、龙尾溪、木棉溪、南七河、邦溪河等11条河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落实县级河(湖)长15名(含总河湖长),乡级河(湖)长86名。全年乡(镇)级以上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1217次,其中县级河长牵头开展巡查责任河湖81次。全年配合县执法部门开展水务涉砂类执法巡查223次,出动执法人员681人次,其中利用无人机开展巡河80余次;立案查处涉砂类案件4宗,查处非法采砂点3处,行政罚款5.45万元,行政拘留6人。上级部门移交白沙疑似河湖“四乱”问题40个,最终核实5宗,整改4宗,正在整改1宗;自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9个,完成整改8个,正够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