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简称“县生态环境局”)内设办公室、生态环境监督岗、水环境管理岗、大气环境管理岗、自然生态与土壤环境管理岗,有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白沙黎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其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其中优级天数占比91.2%;可吸入颗粒物(PM17)平均浓度值为2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14微克/立方米。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n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