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2020年12月30日,根据《海南省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原白沙黎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人员整建制划转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原来的名称变更为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为县公安局下设正科级机构,主要负责白沙黎族自治县辖区内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内设办公室、法制督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3个副科级机构;下设邦溪林区派出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正科级),教导员1名(正科级),副所长1名(副科级)。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8名(局机关13名,派出所5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政委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办公室主任1名,法制督查大队大队长1名,刑侦大队大队长1名);工勤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