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 区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旗帜鲜明地树立注重基层,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2019年,共选拔任用干部204名,包括女干部44人、党外干部14人、少数民族干部4人、优秀年轻干部34人,其中提拔重用56名,平级交流81名;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106名,平级交流98名,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106名干部中,具有研究生学历5名,占4.8%,大学本科学历69名,占65%,大专学历32名,占30.2%。在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打违控违等重点任务一线提拔和进一步使用干部48名,其中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提拔使用干部29名,占一线提拔使用人数的60%以上;选派8名干部到一线挂职,选派2名干部到厦门自贸区和省委办公厅挂职锻炼;选派167名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和62名帮扶责任人,实现5个镇51个行政村全覆盖,注重把优质干部资源向基层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