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创业服务】 6月23日,龙华区出台《关于鼓励和扶持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致力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最大限度地鼓励和激发广大农村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和创新动力。根据《办法》,龙华区每年将开展1-2次集中申报和评审,对辖区各镇从事农业领域创新创业人员,择优进行资金奖励扶持。重点支持能够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带着农民富的优秀致富带头人。为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办法》不设年龄限制,各年龄段人才均可申报。此外,为树立正确的鼓励和扶持导向,《办法》还规定,申报人员负责或经营的农村经济组织须依法登记经营,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不拖欠农户农产品销售款或务工报酬,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在评审标准方面,主要依据项目的市场规模和远景、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带动农户数量(贫困户、就业困难户应占一定比例)、创新性和技术含量、社会效益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定,并严格实行产业政策和环保一票否决。
为切实提升扶持的实效,《办法》还创新性地提出,对于发展潜力较大,经评审综合表现突出的项目,除给予资金扶持外,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提供创业辅导、咨询、孵化等后续个性化扶持,做到“既授人以鱼,又授人以渔”。
8月8日,区委人才发展局发布申报通告,正式接受报名。全年共受理92个项目参评,涵盖种植养殖、非遗传承、乡村建设等多个领域。经严格评审,最终评出优秀人才20名,其中获荣誉奖3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