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维权】 区残联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联络站的作用,配合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二是配合教育部门贯彻《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做好盲、聋、弱智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及家庭子女的助学工作,维护残疾人的教育合法权益。全区共有青年残疾志愿者1327人,为残疾人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三是司法部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绿色通道,为广大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平台,让社会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四是发放残疾人助力车燃油补助到位。2013—2019年合计发放3039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