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针对年初认罪认罚适用率较低的情况,制定《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指引》,并由案管部门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专项督察。牵头区公安、法院、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形成认罪认罚工作合力。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04人,年适用率46.92%,月适用率从年初的不到10%提升到12月的96.41%。结合制度创新要求,对轻微刑事案件探索建立“认罪认罚+社会公益服务+相对不起诉”办案机制,在首批18件危险驾驶案件实施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评价机制,取得较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