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改造试点项目】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龙华区龙珠新城小区、龙华区政府和龙华区检察院宿舍区(太阳能小区)、海云鞋厂宿舍区等3个老旧小区纳入海口市第一批自主改造试点项目。另有海口市南沙路67号海口市印刷厂宿舍、海口市市委宿舍、海口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宿舍和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宿舍楼等3个项目符合《海口市老旧住宅区自主改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正由龙华中心指导协助推进。一是龙珠新城小区项目。位于龙昆北路2号与滨海大道交会处,由16栋7层和2栋11层住宅楼共459户组成,土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占地面积30082平方米、房屋产权面积52965.85平方米。项目已完成自主改造范围确定、改造意愿征集、改造筹备委员会成立、实施单位的选取等工作,龙华区委办、区政府成立龙珠新城自主改造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并明确相关职责,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上报市资规局。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开展项目经济测算报告审核工作。二是龙华区政府和龙华区检察院宿舍区(太阳能小区)项目。位于南沙路73—75号,用地面积10793.3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划拨类型的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15280.24平方米,现有住户136户。项目已成立由区人大主任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海口龙华区政府太阳能宿舍小区业主委员会、海口银坡小区业主管理小组,同时正在进行实施单位选取的公示公告工作。三是海云鞋厂项目。位于海口市金牛岭片区西侧,土地性质为划拨地的城镇住宅用地,计划用于自主改造的土地13445.68平方米,现有房屋建筑面积约14549.31平方米,共参与改造需要安置的有343户。项目已完成自主改造意愿征集、实施单位的选取、补偿安置方案、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与公示等工作,并于10月17日进行现场核实工作。实施单位正按核实发现的问题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四是海口市印刷厂宿舍项目。位于南沙路67号,土地面积1696.58平方米,现有一栋建于1993年的6层住宅楼共24户,建筑面积为1604.04平方米。项目已完成自主改造意愿征集、实施单位的选取、补偿安置方案、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与公示等工作,其中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市资规局审查、补偿安置方案亦签订完毕。10月29日组织现场核实无误,拟于近期上报区专项协调小组研究。五是龙华二横路海口市委宿舍和海口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宿舍项目。位于龙华二横路,现有8栋砖混住宅楼,建筑面积13947.08平方米,共有149户。正在进行实施单位选取的公示公告工作。六是金棕榈文化商业广场项目。共有3栋宿舍楼参与自主改造,建筑面积约9500平方米。项目已完成改造意愿征集、实施单位选取等工作,后续工作正在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