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城乡建设与管理
二级目:生态保护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根据国家污普办下发《普查基层表式审核细则》,采取第三方普查员自审及互相审核、指导员审核、第三方机构审核、区污普办审核、省污普办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审核及修改的次数达9次以上,上报数据符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按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现正在编写数据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二污普档案正在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