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年底,已纳入农污项目的自然村265个,未纳入农污项目的自然村26个。1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累计完成铺设排水管道(边沟)5803米、安装处理设备465台,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6.1%。2019年项目(一期)已完成前期代理合同签订、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设及概算批复、施工监理招标。11月13日正式开工,施工队均到新坡镇、龙泉镇、遵谭镇进场施工。2019年项目(二期)已完成前期代理合同签订、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设及概算批复,待办理施工监理招标手续。二是积极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为深入了解龙华区入海排污口基本情况,组织所属辖区内的协管员对相关水体进行巡查,巡查频率为每周3次,每次2人,每周出动24人次。建立入海排污口巡查台账,及时关注并第一时间上报入海排污口最新情况。定期排查水体周边企业,查漏补缺,并针对龙昆沟、龙珠湾、电力沟等涉海周边的11家排污企业进行检查登记,是否及时完成网上备案登记,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手续。三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对已划定的5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联合城管部门对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餐饮店、木材厂进行关停拆除;联合辖区镇政府劝离农户在保护区内散养的畜禽;对保护区内周边农户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农业种植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不使用高毒农药,并建立逐步退出机制,恢复生态。同时每季度对各乡镇饮用水及地下水水源地开展专项巡查,真正落实以“控”和“防”为主、“整”和“改”为辅的水源保护区保护方针,对存在的生活面污染、散养生禽、农作物使用化肥等行为已上报整改。加强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除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志、明显的警示标志,还加快推进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核实各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碑界桩数量,对缺失的或破损的界碑界桩进行补充和修缮。加快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及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还未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同时供水小于1000人的饮用水水源地,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开展划定保护范围工作,根据海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典型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时间节点要求,区局计划至2020年底,完成划定全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立桩定界工作。对水质状况下降或者供水发生变化等情况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出调整、撤销的方案。撤销新坡镇光荣村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撤销技术方案已通过评审,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审核,由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调整新坡镇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调整报告已上报市生态环境局,请市局和市水务局协调调整新坡水厂取水点位置,以便委托专业机构对新坡镇地表水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区位置和范围进行修编。制定水质达标方案。根据海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典型乡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编制本辖区内所有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方案,认真分析水质超标原因,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并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将整治任务详细分解到具体负责部门,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