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监测】 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制订各类工作规范、预案、制度6项。开通生活饮用水、食物中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雾霾监测、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等网络直报,逐步理顺上下级监测与被监测单位的有机联系。2019年,及时调查和监测食物中毒及疑似中毒事件24起。及时应对辖区突发性生活饮用水事件,对8起辖区生活饮用水投诉事件进行现场调查,采集16份水样进行监测,及时处理投诉事件。开展辖区内枯水期生活饮用水监测采样工作,其中辖区内城市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监测点13个、省级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监测点5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监测点6个、学校生活饮用水监测点1个,进行枯水期监测采样工作,共计采样72份,并通过国家水质系统上报以上监测数据。对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危害监测项目的四家定点医院(海南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龙华区金盘第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收集数据工作,并将数据上报至市疾控中心。每日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审核病例上报情况,共计审核783例。对辖区乡镇及市区共3家学校(新坡中学、市机关幼儿园、滨海小学)中小学校学生进行近视筛查803名,并完成数据录入及上报工作。根据《2019年海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养殖或屠宰或收购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商店、农贸市场、网店)、餐饮环节等环境,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随机采样,共计采样35份(7份方便面、5份水果、3份肉与肉制品、5份生禽肉、10份预制水产制品、5份冷冻鱼制品),并将样品及时送至海口市疾控中心检测,同时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系统上报样品信息。完成国家项目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共监测8家公共场所,包括从事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问卷调查,游泳池水采样、宾馆(酒店)物品表面采样、空气采样;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采样覆盖率需达到100%,共采集公共场所样品1689家,监测数据8445个,所采集的样品均送至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录样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