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扶贫】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战部署,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惠民生、兜底线的作用,根据《关于落实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实现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代缴尽代缴目标”这一工作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层层分解,对全区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全面排查,确保为贫困人员提供养老保障。虽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是一项利社会、惠民生的工作,但整体工作推进仍有不少困难,最主要的难点有两方面,一是贫困人员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足,认为政策给予的经济支持过少,对自身保障作用甚微,漠视该项政策,采取不理会、不配合的态度。二是部分贫困人员因缺少个人基本信息无法联系,导致游离于保障之外。为尽快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为贫困人员织密织牢保障网,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有的放矢。首先,加大宣传力度。面向群体,在制订宣传计划时秉承“与时俱进”的原则,针对贫困人员特别增加社保扶贫的内容,并采用宣传范围较广、影响范围较大的宣传载体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面向个人,要求经办人员要向贫困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工作,要把政策的优势讲清讲透,让贫困人员切切实实掌握政策、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对其家庭、对脱贫的重要作用,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不落下每一个贫困人员。其次,对于贫困人员因搬离住所、缺少联系方式等原因造成的无法联系本人的情况,在区级层面进行统筹协调,向区民政局、区低保中心、区残联等相关单位寻求协作,同时要求各镇(街道)经办机构要积极运用民政、计生等工作系统进行协查,对确实无法获取信息的,应当安排经办人员上门向左邻右舍打听了解情况,用尽一切工作方法找到贫困人员。最后,想方设法积极消除工作中的阻碍,工作过程中,发现有94名贫困人员因行动不便等原因难以个人亲自申领社保卡,为尽快达成“应保尽保”的目标,经过协调,为94人申请批量制作社保卡。经筛查,全区6630名贫困对象中,5146人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现5145人已纳入参保,参保率99.98%,其中1663人已领取待遇,领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