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社会民生
二级目:民政工作
【优抚工作】 全区重点优抚对象868人,其中定期抚恤优抚对象130(含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复员军人、60岁烈士子女)人;伤残军人185人;参战(核试)人员284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269人。全年累计发放各项优抚资金173667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