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明,1976年5月出生,广西玉林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99年11月参加工作。1995年9日—1999年7日,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7日—1999年10日,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劳厅举办的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下基层锻炼的公务员考试;1999年10日—1999年11日,考试合格待安排;1999年11日—2000年10日,海南省海口市原振东区振东街道振东居委会工作锻炼;2000年10日—2002年8日,海南省海口市原振东区博爱街道党政办工作锻炼;2002年8日—2004年6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振东区)委组织部科员;2004年6日—2006年1日,海南省海口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科员(其间:2005年1日—2007年6日,参加东北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班课程学习);2006年1日—2007年5日,海南省海口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7年5日—2010年12日,海南省海口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在干部科工作);2010年12日—2014年11日,海南省海口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正科级);2014年11日—2015年11日,海南省海口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试用期一年)、干部二处处长;2015年11日—2016年2日,海南省海口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二处处长;2016年2日,任中共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海南省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